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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零碳成都”
——成都市“三最”、“三新”战略创新
来源:四川社会科学在线 作者: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杜受祜
建设“零碳成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又好又快科学发展轨道的重大战略选择,对成都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成节能、降耗、减排约束性指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重要的导向意义和作用;是成都市深入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巩固“三新”、“三最”成果的新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
建设“零碳成都”包括一个理念、两个方面内容。一个理念即是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统一到可持续发展上来,绝不能以削弱城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和创造财富的主要来源为代价来保护环境,而是要寻找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之间平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两个内容是,一是推进组成城市功能的各个系统、各个部门的节能化、环保化,建设“零碳企业”、“零碳交通”、“零碳建筑”、“零碳能源”、“零碳政府”、“零碳企业”、“零碳家庭”。二是充分利用全球应对气候变暖而兴起的碳排放权交易的机遇,创新成都市环境保护治理的体制和机制,为工业新跨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开辟新的技术和资金渠道。
建设“零碳成都”另一项重要任务是利用国际上碳减排权交易市场的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制,为工业新跨越、服务业的新优势和建设“三最”成都寻找新的资金和技术支持。京都议定书三个灵活的清洁机制同
所谓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全球应对气候变暖的《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清洁发展项目所带来的碳减排量和碳吸收量可成为国际市场上交易的商品,这种交换即被称为碳排放权交易。据预测2012年世界上将出现37.5亿吨减排市场,平均每年在5亿吨以上。每年的交易额将由现在的30亿美元升高至 100亿美元。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碳减排权交易既是一个重大商机又是实现自身发展的历史机遇。
我国在参与国际碳减排市场交易中已由过去5%的份额上升为60%份额,超过了巴西、印度等过去很有成效的国家。国内的山西省、重庆市等地区从政策制定到实际合作的项目等方面都已经迈出了很大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2006年重庆市6家企业与英国益可公司签订了合作意向书,每年减少排放二氧化碳气体总量200万吨, 按每吨二氧化碳价格5.5美元计算,到2012年这些企业总共可获得4.2亿元收益。仅重钢集团一家,每年减排的二氧化碳总量为35万吨,到2012年,即可获得近1亿元的资金支持。
成都市在参与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已经起步, 专门从事碳排放权交易的英国益可环境国际金融公司已在成都设立了办事处,并与希望集团、金象化工等企业开始了合作。成都市在这个问题上要迎头赶上,争取在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得到更多的份额,以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城市的环境保护。要调整相关政策、改善环境、简化审批程序和手续,欢迎一切有利于减少污染的投资项目。建立专门机构,开展市场调研,抓紧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审批程序等方面的建章立制工作;引进和建立碳排放权交易的评估指标准则和国际中介机构,建立健全碳信用的计算方法,提供交易咨询。
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建设“零碳成都”的一个重要机制创新。
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核定区域内排污总量,建立供求双方的交易市场等措施,把市场机制引入环境保护。一般做法是政府确定区域环境容量或污染物的最大排放量,并将其分解为若干的排放份额,或通过招标、拍卖、有偿出售或通过行政划拨等办法分配给相关的地区、单位、企业。单位、企业根据获得排污许可权,向特定的地点排放特定数量的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及其所对应的污染权可以买卖,企业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污染权。排污权的卖方由于超量减排而剩余的排污权可在市场上出售;不减排或因减排代价过高而不愿意减排的企业则必须购买其必须的排污权。排污权交易制度既使企业有了减少污染排放约束 ,也有了从中获利的利益驱动,从而可调动企业创新治理污染的积极性。企业可将排污权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管理、进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入企业破产或兼并程序等,排污权的增减情况可作为考核企业负责人业迹的重要指标。
借鉴国际上碳排放权交易的理念和技术经济手段,抓紧做好成都市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政策、法规、环境等各方面的准备。要把全市的环境容量、污染最大排放量的确定、排污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建立健全等提上日程来考虑。建议建立环境容量管制、排污权交易领导小组和机构;学习借鉴在全国先期开展排污权交易制度试点的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的经验健全成都市自己的相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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